ADR(替代性争议解决)已不再仅仅是某种“非同寻常”的替代方案,而是日益成为主流争议解决体系的一部分。
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:
🌎 1. 国际商业活动日益增长 企业跨国经营的情况越来越普遍。试想一下:中国制造商 → 马来西亚经销商 → 加拿大买家 → 欧洲软件供应商。一旦出现问题,要确定“应由哪个国家的法院审理”可能会变得极其复杂。而国际仲裁与调解则能提供一个更为中立的框架。 例如,当事方可以预先约定: 由哪家机构管理争议解决程序; 仲裁的地点; 适用的法律; 仲裁员的选定方式; 使用的语言。 这种可预测性在国际商业活动中极具价值。
2. 法院不堪重负 许多司法管辖区的法院都面临着以下问题: 案件量巨大; 程序拖延; 诉讼成本不断攀升; 司法资源有限。 ADR 可以将适宜的争议从法院分流出去。这并不意味着 ADR 会取代法院;相反,现代做法日益倾向于:法院 + ADR = 互补的争议解决体系。
3. 企业寻求更快速的解决方案 ,因为商业争议可能会耗费管理层大量时间。一家公司可能需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时间来处理: 律师事务; 文件披露(证据开示); 法庭听证; 专家证人; 上诉; 强制执行。 ADR 有时能更高效地解决争议。当然,ADR 并不一定总是更快——复杂的国际仲裁本身也可能耗时数年。但 ADR 为当事方提供了更多掌控程序的机会,并有可能更高效地解决争议